役男出境申請
1.役男出國時間與規定
(1)出國期間:1年-2年,返國期限截止日,不得逾國內在學緩徵年限。
(2)出國期間: 4個月-1年,返國期限截止日,不得逾國內在學緩徵年限;以研究、進修之原因申請出境者,每一學制/學程以二次為限。
2.辦理役男出國須檢附件文件
(1)在學役男出境申請表(申請表與學生名冊等2式)
(2)國外學校入學(研究/實習)許可函影本
(3)推薦公函影本
(4)役男護照影本
(5)出國期間4個月以下,自行至內政部役政司-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網站(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申請。
役男出境–公告事項
役男出境–法規
役男出境–文件下載
役男出境–注意事項
- 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 役男出境逾規定期限返國者,不予受理其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役男出境逾期未歸或逾期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之有關規定處罰
- 役男已出境尚未返國前,不得委託他人申請再出境
- 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9條規定,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限制其出境:
1.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 2.經通知徵兵體檢處理 3. 歸國僑民,依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應履行兵役義務 4.依兵役及其他法規應管制出境
聯絡方式
承辦人:李先生 , 電話:7749-1064,電子信箱:lcw0214@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