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住宿優惠

申請資格

  • 上一個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GPA>1.7),一年級新生上學期或轉學生免繳成績單。
  • 具有中華民國各縣市政府核定之低收入學生
  • 中低收入學生優先進住,無補助。

注意事項

  • 低收入學生不需提出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住宿優惠,但需向[生活輔導組]提出學雜費減免申請及向[學生住宿服務中心]提出住宿申請,等到分配床位後,再查詢住宿繳費單金額,若已扣除住宿費用,即可繳費。 [宿舍費]尚未扣除前,請勿繳費。
  • 一年級低收或中低收新生(限上學期)需寄證明通知[學生住宿服務中心] ,才有優先進住權。
  • 若當學期無[學雜費減免]資格,但有[低收]證明者,可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住宿優惠,需另交低收入證明至[生活輔導組]承辦人處。
  • 若當學期無[學雜費減免]資格,但有[中低收]證明者,不可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住宿優惠(只限優先進住,無補助),但可申請行政院[校內住宿補貼],需另交中低證明至[學生住宿服務中心]承辦人處。
  • 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住宿優惠補助包含寒宿及暑宿。補助範圍包含校本部及公館校區宿舍,不限住宿費價位高低,全額補助,[宿舍保證金]不補助。

聯絡方式

學費減免/住宿優惠,黃小姐,電話:7749-1057 ,電子信箱: lichen@ntnu.edu.tw ( 生活輔導組 )
大學部 宿舍承辦人,馮小姐,電話:7749-3322 (學生住宿服務中心)
研究所 宿舍承辦人,蘇小姐,電話:7749-6922 (學生住宿服務中心)

法規

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承辦單位:生活輔導組)
行政院-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 (2024.1.12公告之最新消息)(承辦單位:學生住宿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