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兵役申請
本校在學男性學生請至師大首頁點選「學生專區」,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點選應用系統之學務相關系統(學生兵役申請系統)辦理線上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未服役之在學學生請申請緩徵,延長修業、復學、轉學或轉系(科)而影響原核准修業年限,須重新辦理緩徵。如於學期間收到徵集令時,須至生活輔導組申請暫緩徵集用證明書,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暫緩徵集。
2.徵兵檢查判定免役體位者、除役、停役、替代役(已服役)、國民兵、國防役、現役軍人等,免辦緩徵 (須上傳免役證明書或替代役退役證明書);年齡逾三十三歲仍未畢業,不得緩徵。
3.具有後備軍人或補充兵身分者(志願於寒、暑假期間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訓練期滿結訓),上傳「退伍令或補充兵結訓證明」申請儘後召集。延長修業、轉系(科)而影響原核准修業年限者,須重新辦理儘後召集。
*於暑假期間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服役期間,若需相關協助,請撥專責導師室,緊急聯絡電話:02-77493123。
*依徵兵規則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11月15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學生兵役問與答 (Q&A)
*學生兵役申請系統操作步驟說明
暫緩徵集證明申請
收到徵集令(兵單)時,請檢視入伍報到時間,應在報到日一週前將暫緩徵集證明連同徵集令正本繳回各鄉鎮市區公所。
應準備事項如下:
1.請確認是否已在校內【學生兵役申請系統】申辦緩徵(新生、復學生)或緩徵延長(舊生、延畢生)。
2.請攜帶徵集令封面影本或將圖像檔案e-mail到承辦人信箱。
3.請準備當學期繳費證明、在學證明或是未能畢業證明書。(也可以先e-mail到承辦人信箱)
4.到校本部和平校區行政大樓一樓生活輔導組,找承辦人申辦暫緩徵集證明。
公告事項
- 內政部、國防部專區
法規
- 專科以上學校學生申請儘後召集作業要點
- 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
- 戶役政管家App 線上訊息主動通知服務
- 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 欲知詳細〔兵役法令〕請至<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類別→內政法規→役政目項下查詢。
- 欲知詳細〔服兵役之權利與義務〕請至<內政部役政署http://www.nca.gov.tw>→役男服務項下查詢。
聯絡方式
- 承辦人:李先生 , 電話:7749-1064,電子信箱:lcw0214@ntnu.edu.tw 或 lcw0214@gapp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