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助學金

  • 配合政府[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針對需要幫助的經濟弱勢學生,大學部加碼補助。除了針對原先家庭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的學生,定額減免學雜費2萬元外,也增加了家庭年所得70~90萬元級距,定額減免學雜費1.5萬元。
  • 本學期已申請[學雜費減免]者,不可再申請本項補助,但可申請[生活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