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培力計畫

補助內容
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每年固定於第1及第2學期開學時受理申請
相關問題請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韓小姐,(02)2321-2100分機112。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