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請假

  • 線上請假及審核系統請至本校網站首頁登入校務行政入口,點選應用系統之學務相關系統(學生請假系統)
  • 有關請假系統電子郵件通知皆寄至學校信箱,請務必收取學校信箱信件。

為配合期末結算,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線上請假自112年12月24日23:59分起暫時中止服務。
The online Student Leave Management System will be temporary closed after December 24, 2023.

如尚需請假者,請改以書面方式辦理。
If you would like to take a leave after December 24, 2023, please fill out a paper copy of the Student Leave Request Form.

【自112年8月15日起調整學生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之防疫假】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3092號函、112年8月1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2409號函、「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之規定調整防疫假措施。

對象假別說明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防疫假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申請假別「防疫假」;次假別選擇「確診」,不列入缺課時數統計。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病假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辦理。
接種疫苗病假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辦理。

學生請假規則新增「心理假」之假別

  • 本校於112年3月29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會議修訂學生請假規則,將「心理假」列入請假的假別,學生因心理或精神不適,可申請心理假,無需檢附證明文件,每學期至多請假五日為限,期望透過心理假,讓學生能了解如何處理因情緒或心理壓力的困擾,熟悉相關的輔導資源,心理假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後續的輔導機制,我們啟動「全方位輔導」措施使學生得到適當的輔導,或有效的治療,來協助學生解決問題與調適困境,減輕學生的心理壓力。
  • 學生也可以自我察覺心理壓力的來源,透過休息或參加活動來減緩不適,例如:運動、閱讀、寫作、旅行等,或參與身心健康相關的活動或課程,例如:瑜珈、冥想、情緒管理、壓力管理等等,以增強自我調節的能力,幫助掌握調整自己情緒和心理狀態的方法。

學生請「心理假」核假程序與輔導機制如下:

學生因心理不適致無法出席課程,得請心理假,無需檢附證明文件,由核假師長【導師/系主任(所長)】認定,惟每學期五日為限,學期考試期間,仍依請假規則第六條規定辧理。

核假程序:請假2日以內由導師核准;請假連續3日(含)以上由系主任(所長)核准。

輔導機制:

1.請假2日以內由導師關懷,請假連續3日(含)以上由系主任(所長) 關懷;學生輔導中心視學生需要安排諮商或就醫輔導。

2.學生請心理假(不論幾日)請假系統寄電子郵件關懷學生,並提供相關輔導資訊。

3.學生完成請假程序後,系統自動發信知會授課老師,授課教師可適時予以關懷。

更多消息請參考師大新聞(連結:https://reurl.cc/eXga6W)。

請假流程

系統操作說明

中文版: 學生,  系所承辦人 , 導師 , 系主任(所長)授課老師

英文版:

相關請假文件:

連絡方式

承辦人:蕭小姐,電話:7749-3155,電子信箱: carina@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