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第2學期申請時程:111年4月9日至4月20日
2.若有符合資助需求條件者,請於公告期限內,填具申請表並由推薦老師、系所專責導師、學系及生涯導師與系所主任簽註意見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生活輔導組審核。
3.如對本助學金有任何問題或願捐輸贊助者,歡迎洽詢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