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需生活服務學習時數。
2上一個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資格,大學部延畢生不可申請。
3.若當學期無學雜費減免資格,但有低收入戶證明者,亦可申請當學期之住宿優惠,需另交[低收入戶證明至[生活輔導組],並向宿舍管理中心申請暑宿,分配床位後,查詢暑宿繳費單,若已扣除住宿費用,即可繳費。
4.具低收入學生,請勿先繳費,需等住宿繳費單更新後,才繳費。
5.本項補助不需另外提出申請,只要向生輔組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向申宿舍管理中心申請床位後,電腦會自動生效,唯舊生需符合成績條件。